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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中小学高级职称申报的通知
作者:杨燕 来源:上海市实验学校 日期:2021-09-133125

按照市教委统一部署,2021 年上海市中小学高级教师职务评审工作已经启动。为了做好我校2021高级职称申报工作,学校仍然决定先打分排名,确定送审名单。故请有意参评级职称(中小学级教师)的老师根据评审要求,认真学习相关评审条件及办法(详见附件1),填写自荐表(详见附件2,同时向学校人事室提供报名材料。报名并递交自荐表及材料时间:914日(周二下午3:00之前,误期作自动放弃参评处理。 

注意事项

  1、所有材料都必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外语、计算机已不作必备条件,论文鉴定等有效证书必备)

2、凡自荐表无法提供证明材料的内容都必须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现行认定并签名(比如班主任年限、工作量完成情况等)

3、材料必须按“打分标准”(详见附件3内容顺序整理,并以附件3作为目录,打分标准内没有的材料放在最后
4、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一旦发现有违诚信,三年内取消申报资格

校人事室

2021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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