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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
办理十一五教师继续教育研修成果学分的补充通知
作者:方兴
来源:上海市实验学校
日期:2008-09-09
4471
各位须参加“十一五”教师继续教育培训的干部与教师:
为帮助干部、教师申请“十一五”教师继续教育研修学分,请携2006年1月1日以来取得的科研成果如论文发表(需附论文发表的刊物封面、目录、文章的复印件);获奖证书的复印件;公开课展示的证明于2008年9月16日前到学校综合楼505-1室办理,以便及时为教师向教发院申请研修学分。
上海市实验学校
200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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