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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
关于教育技术水平考试(中级)报名费用报销的通知
作者:方兴
来源:上海市实验学校
日期:2014-12-05
3223
相关教师:
近日有教师询问教育技术水平考试(中级)报名费用报销问题,经向校务部了解教育技术水平考试(中级)报名费用报销办法上级有新的规定。
现将新的办法予以告知:教育技术水平考试(中级)报名费用报销必须同时提交发票(90元)和合格证书,报销于教师取得合格证书一个月内向方兴老师申请,集中办理。特此告知。
师讯
2014.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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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7589001693120009063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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