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介绍
学校概况
现任领导
历任领导
机构设置
学校标识
校史沿革
党建工会
党务公开
工会活动
学生综评
教师发展
专业发展
评课论坛
上实名师
课程建设
数字化教学平台
科研师训
教育科研网
数字图书馆
远程教育
直播教室
上实慕课
家校共育
家委会
家长课程库
校友天地
活动预告
活动报道
闪闪发光的实验人
学校介绍
学校概况
现任领导
历任领导
机构设置
学校标识
校史沿革
党建工会
党务公开
工会活动
学生综评
教师发展
专业发展
评课论坛
上实名师
课程建设
数字化教学平台
科研师训
教育科研网
数字图书馆
远程教育
直播教室
上实慕课
家校共育
家委会
家长课程库
校友天地
活动预告
活动报道
闪闪发光的实验人
首页
>
中学
申报研修学分填表及提交证明性材料事项告知
作者:方兴
来源:上海市实验学校
日期:2013-09-18
3552
有关教师:
经查,部分教师在申报“成果”研修学分时只填写了附件一中之附表6《校本研修学分认定汇总表》,而未填写附表5《校本研修成果汇总表》,这样是无法申请到学分的。另外获得学分的前提是证明性材料也需一并提交。上述材料均请在中秋节后第一个工作日交出,过时本学年将无法代为申请学分。请相互转告。
师训
2013.9.18
X
034539790956950650454836
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