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选上海市、全国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通知
            作者:马季荣
            来源:上海市实验学校
            日期:2009-05-31 4311
4311 各位教师:
    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委、市公务员局有关文件精神,现开展我校上海市、全国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推选工作,请广大教职工踊跃参加推选活动。被推选者要求在政治思想上和工作业务上表现优秀,有突出的成绩。我校推选对象原则上为2009年度上师大评优表彰中的先进工作者和2009年度获区级以上重大表彰者范围内产生。推选可以为推荐和自荐,请各位在6月7日以前向校党委推选。
    特此通知
                                                               校党委
                                                           2009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