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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个性卡记录的通知
作者:上海市实验学校管理员 来源:上海市实验学校 日期:2004-07-256987

由于个性卡的网上输入及管理系统已投入使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记卡数量:班主任及语数外老师每月10张,每学期应记录个性卡40张;其余老师及任课的中层以上干部每月5张,每学期应记录个性卡20张。
2.交卡方式:由原先的纸卡记录改为网上输入并传递。科研处将对不符合记录要求的个性卡作退卡处理。请老师们按照教工大会辅导的要求记录个性卡。仍有不明之处可查看帮助系统或向科研处询问。
3.请老师们及时记录并发送个性卡。建议老师们可利用每天的零星时间记录个性卡。
4.由于个性卡将逐步经授权后向学校各部门领导、班主任、教师直至最终向家长等开放,因此规范记录,准确用词尤为重要。
为了学校的发展,为了学生的健康成长,让我们共同将此项工作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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