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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浦东新区关于开展“教师评价素养”项目第一批实验校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陆如萍 来源:上海市实验学校 日期:2023-03-172625

 全区中小学、幼儿园: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上海市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实施方案》和《浦东新区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行动方案》,持续推进我区教育评价改革,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队伍,决定开展“教师评价素养”项目第一批实验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为精准发力我区教育评价改革中的薄弱环节,“教师评价素养”项目聚焦在“指标体系建构”、“培育路径研究”两个领域。项目相关情况参见《浦东新区“教师评价素养”项目工作简介》(附件1),项目申报参考见《浦东新区教师评价素养项目指南》(附件2),项目题目自拟。

请各申报单位结合我区及本校实际,按照相关要求研究确定项目及内容。申报单位要坚持目标导向,突出实践落地,提升成果意识,着力破解深层次问题,积极探索新体系、新模式、新内容,形成一批具有引领示范作用的教育评价改革与教师发展的创新成果。

二、项目申报与管理

(一)项目周期

第一批实验校的项目建设周期为一年。

(二)项目申报人员

申报人员原则上应为学校校长或分管教师教育的校领导。

(三)项目申报条件

具备教师评价相关研究的基础,或有意愿开展教育评价的实践研究工作。

(四)项目管理

市区校三维联动下,入围的实验校在项目推进的过程中可获得相关领域专家(高校、教育指导单位)的指导;可获得区级及以上交流发言、成果发表机会以及相关荣誉与表彰。对于成果表现突出的学校,结题时可得到相关专业支持。

入围的实验校须按照项目管理要求,配合项目的各项过程性管理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得预设成果。

(五)时间安排

2023年 4月7日前,学校确定申报项目、撰写申报方案、提交申报材料。

2023年4月8日-30日,评估申报方案,确定第一批实验校名单。

2023年4月底前,召开第一批实验校项目启动大会。

三、材料报送

请各校于2023年4月7日(周五)16:00前报送申报材料的电子与纸制版。《浦东新区“教师评价素养”项目申请表》电子版,以“第一批实验校申报+学校名称”为邮件主题发送至邮箱:jypjzdb@163.com;将《浦东新区“教师评价素养”项目申请表》纸质版(盖学校章),报送至:峨山路180弄13号108室,联系人:王宇老师、邓娜老师,联系电话:50948121。

特此通知。

上海市浦东教育发展研究院

                                            2023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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